
各供應(ying)商:
為規范運(yun)(yun)營(ying)(ying)公司生產(chan)性(xing)物(wu)資采購(gou)管(guan)理,提高(gao)工作效率,根(gen)據運(yun)(yun)營(ying)(ying)公司生產(chan)性(xing)物(wu)資采購(gou)相關制度規定,有意(yi)愿(yuan)參(can)與運(yun)(yun)營(ying)(ying)公司2021年(nian)(nian)生(sheng)產性物資(zi)采購項(xiang)(xiang)目的,可按年(nian)(nian)度一次性繳納響應(ying)保證(zheng)(zheng)金。按年(nian)(nian)度繳納保證(zheng)(zheng)金的,在當年(nian)(nian)度參與運(yun)營(ying)公司部分生(sheng)產性物資(zi)采購項(xiang)(xiang)目時,不再重復收取單個項(xiang)(xiang)目響應(ying)保證(zheng)(zheng)金,現將相(xiang)關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年度響應保證金繳納對象
有意愿參與青(qing)島(dao)地鐵運營公司(si)2021年(nian)生產(chan)性物資采購項目,且意愿根(gen)據運(yun)營公司制度規定按(an)年(nian)度繳納響應保證金(jin)的供應商。
二、年(nian)度(du)響應保證(zheng)金繳納標(biao)準
10000.00元(yuan)/年(nian)(nian)(壹萬(wan)元(yuan)每年(nian)(nian))
三(san)、年度響(xiang)應保證金(jin)適用范(fan)圍
青(qing)島(dao)地鐵運營分公司自行組織實施的非公(gong)開招標物資采購項目,一次性繳納(na),多次重復使用,無需額外(wai)繳納(na)同類(lei)保證金(項目另(ling)行要(yao)求的除外(wai))。
四、年(nian)度響(xiang)應保證金繳納時間
2021年1月(yue)11日-2021年(nian)2月10日
五、年度(du)響應保(bao)證金繳納方式
年度響(xiang)應(ying)保證金采(cai)用銀行轉賬方式(shi)繳(jiao)納,備注須列(lie)明:2021年生產性(xing)物資采購項目年度響應保證金。
收款單(dan)位:青島(dao)地鐵集團有限(xian)公(gong)司運營(ying)分(fen)公(gong)司
開戶行(xing):青島銀行(xing)地鐵大廈支行(xing)
收款賬號(hao):802920200000059
收(shou)款后,青島(dao)地鐵運營分(fen)公司向供應(ying)商開具年度響應(ying)保證金收(shou)據。
六、年度響應保(bao)證(zheng)金有(you)效期(qi)
本次收(shou)取的年度響應(ying)保證(zheng)金有效期自2021年1月11日(ri)起(qi)至2021年(nian)12月31日止。
七、年度(du)響(xiang)應保證金退還
1.2020年度響應保證金,需要退還的(de),請務(wu)必于2021年1月(yue)29日前提出退(tui)(tui)還申請,提供(gong)收據和賬號證明一份,運營公司按(an)規(gui)定辦(ban)理退(tui)(tui)還;不需要退(tui)(tui)還的(de),2020年(nian)度響應保證(zheng)金將自動滾動至2021年使用(yong)。
2.2021年度響應(ying)保證金(jin),保證金(jin)有效期內如供應(ying)商(shang)確定不再參加(jia)青島地鐵運(yun)營分(fen)公司(si)生產性物資采購項目,可申(shen)請(qing)辦(ban)理無息退還(huan)。
八(ba)、年度響應保證金扣除
供應(ying)商(shang)出(chu)現(xian)采購(gou)文件(jian)規(gui)定扣(kou)除(chu)響應(ying)保證金(jin)的,由(you)運營分(fen)公司(si)按照(zhao)相應(ying)采購(gou)項(xiang)目規(gui)定的標準由(you)年度響應(ying)保證金(jin)中扣(kou)除(chu)。因扣(kou)除(chu)導致年度響應(ying)保證金(jin)不足10000.00元(壹萬元)的供應商應在5個工作日內補足到10000.00元(壹萬元),也可在后續項目中按要求單個項目繳納。
九、注(zhu)意(yi)事項(xiang)
1.是否繳(jiao)納年度響(xiang)應(ying)保證金由供應(ying)商(shang)自愿選擇,供應(ying)商(shang)也(ye)可選擇在參與物(wu)資采購項(xiang)目(mu)時,按照相應(ying)項(xiang)目(mu)規定的標準和時間繳(jiao)納響(xiang)應(ying)保證金。
2.年度響應保(bao)證金(jin)僅適用于青(qing)島地鐵(tie)運營(ying)分公司生(sheng)產性物資采(cai)購部分項(xiang)目,項(xiang)目采購文件中會有(you)清(qing)晰表(biao)述,請(qing)各(ge)供應商后期在參與項(xiang)目時要注意仔細閱讀采購文件要求。
3.年度響應(ying)保證金(jin)為集中(zhong)收取模式,原則上2021年度不再組織收取。
4.年度響應(ying)保證金繳納時(shi)應(ying)自基本戶轉出,不接受個人賬戶或者其(qi)他賬戶轉出。
5.年度(du)響應保證金退還時為無息退還,退還到轉出賬戶。
6.供應商在轉賬完成后,須填(tian)寫(xie)年(nian)度響應保(bao)(bao)證金繳納承諾(nuo)書(shu)(詳見附(fu)件(jian)),承諾(nuo)書(shu)原件(jian)按以(yi)下聯(lian)系方(fang)式送達運營公司物資部,完成年(nian)度保(bao)(bao)證金繳納工作。
十、聯系(xi)方式
地址:山東省(sheng)青(qing)島市嶗山區深圳(zhen)路(lu)與(yu)合肥(fei)路(lu)交叉(cha)口(kou)青(qing)島地鐵(tie)遼陽東車(che)輛基地青島地鐵集團有限公司(si)運營(ying)分公司(si)物(wu)資部
聯系人:葛青 0532-66931741
附(fu)件:年(nian)度響應(ying)保證(zheng)金繳(jiao)納承諾書(shu)
青島地鐵集團有限(xian)公司運營分公司
2021年1月11日
附件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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